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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 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 出处:成都市邮政管理局 点击次数:9604次 | | | 成邮管〔2015〕76号
成都市邮政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
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邮政、快递企业:
根据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中综办〔2015〕27号)规定,结合贯彻落实10月22日全国和10月27日全省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决定在全市邮政、快递行业内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不执行、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自现在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摸排安全底数,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邮件、快件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二、任务措施
按照15部门《工作方案》和《国家邮政局关于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当前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邮电传〔2015〕92号)要求,进一步加快进度、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全面推进“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措施要求的落实。
(一)全面落实100%收寄验视制度。一是各邮政、快递企业要按照我局既定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落实有关禁限寄物品的检查措施,对除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做到100%先验视、后封箱、加盖收寄验视章。二是要按照《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国邮发〔2015〕144号)要求,提醒交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禁止寄递、限制寄递规定要求。三是必须加强对粉末、液体、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以及不能直接辨识的机电装置等物品进行重点查验,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四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五是用户拒绝开箱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不予收寄。六是坚持“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收寄验视责任,制定收寄验视规程,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和责任。对执行不力或走过场、流于形式的行为,一经发现我局将严格按照《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二)全面实行100%实名收寄措施。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措施,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用户拒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电话号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对于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如电商企业、大客户等要全部签署安全协议,协议内容不全面或者不完善的应当立即补充,进一步强化寄件人的守法意识和法律责任。要求电商协议客户填写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并定期给予抽查核实,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存档,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确保寄件人身份可追溯、可查询。
——对于非协议客户,尤其是在路边、车站、酒店、广场等人员流动公共场所收寄的邮件、快件严格实行实名管控。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或者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核实寄件人电话号码,可通过核实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是否与预留电话号码一致的方式,或者现场拨打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的方式进行;核实寄件人相关身份信息,可通过现场核实寄件人填写的姓名与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姓名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
——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对非电商协议客户的运单信息要及时补录,确保按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完整真实的用户信息,实现寄件人身份可追溯、可查询。推广电子运单应用和使用带有实名验证功能的手持终端设备。
各邮政、快递企业可借鉴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实名登记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做好实名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同每一名揽收人员签订客户信息保密承诺书,切实做好用户信息管理工作,确保用户信息不泄露。对于倒卖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我局将联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全面推动100%过机安检要求。各邮政、快递企业要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加快推动邮件、快件全面过机安检要求落实。邮件、快件暂时达不到100%通过X光机安检的企业,要立即整改,根据新要求,梳理安检、分拣操作流程,配置满足生产需要的X光机,配齐具有安检能力的操作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邮件、快件必须100%通过X光机安检。
——对寄往重点地区(北京、西藏、新疆等)、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党政机关等)的邮件、快件进行集中安全检查,对可疑邮件、快件重点查验。
——邮件、快件暂时达不到100%过机安检的企业,立即整改。要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分阶段完成X光安检机配置,今年年底前,各品牌成都分拨中心必须将安检机配置到位,配齐具有安检能力的操作人员。
——2016年1月1日后,对邮件、快件仍达不到100%通过X光机安检的企业,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罚。
三、阶段划分
(一)部署清查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各邮政、快递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安全底数摸排,清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各邮政、快递企业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进行清理解决,整改一项、销账一项,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全力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措施要求的落实,加快完善安检机配置和使用,力求在本阶段内解决邮件、快件过机安检问题。
(三)深化巩固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1日)。存在安全隐患的快递企业要及时整改,对经复查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我局将依法一律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全面实行,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健全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和用户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补充完善协议客户安全协议内容,完备信息档案。分拣场所安检机配置到位,有效保障全网邮件、快件过机安检。
行动期间,我局将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寄递安全执法检查,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对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拒不执行安全措施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寄递安全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我局将限期责令整改,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我局将按相关要求吊销经营许可。我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邮件、快件实施涉恐涉暴、涉毒涉私、涉黄涉非、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行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方面。本次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也是推动邮政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现实需要。各邮政、快递企业务必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摸底,严防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发生。快递业即将进入业务旺季,“双11”即将来临,寄递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各邮政、快递企业要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本企业成都地区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数量、分布以及安检、消防、防爆、监控等安全设备配置使用等底数,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对近年来安全事故多发、管理较为混乱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要进行重点清查;要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与旺季生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深入排查化学品寄递、车辆运输、现场作业、消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危爆物品寄递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列账,明确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要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等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发现寄递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违禁物品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和邮政管理部门查办处理,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妥善处置,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三)加强教育培训,广泛宣传引导。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对临时雇用员工要落实岗前培训,要求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严把安全防范关口,落实签订安全承诺书等制度措施,严防因失察失管失控引发问题。要通过网站发布、网点张贴、营业员讲解等方式对外开展宣传提示;妥善解决服务投诉、申诉纠纷。
成都市邮政管理局
2015年10月29日
| 日期:2015-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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